臺北關籲報關業者及進口人進口需許可文件之健康食品及藥品,需備妥文件並以一般進口報單通關。民眾進行跨境網購時,應注意藥品成分標示及包裝數量,避免超過限量;另部分高劑量維他命或保健食品在國內被列為藥品,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入許可後始准放行,民眾可善用衛福部食藥署網站「個人輸入自用藥品專區」查詢相關規定,線上申辦「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」,減少事後補件困擾。
臺北關於十月上旬查獲部分報關業者將應以X4(一般進口報單)辦理通關之貨物(例如食品、健康食品及藥品等),卻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。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之貨物,應檢附委任書、商業發票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相關文件(例如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許可證等)。臺北關表示,前述貨物因未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,尚待報關業者補具,並經海關審核無訛後始能放行。國內收件人卻誤以為是海關卡關,造成提貨延遲,應屬誤解。
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十二條規定,涉及輸出入規定的貨物,應以一般進口報單正式報關,不得以快遞簡易申報單通關,報關業者及進口人應查明所進出口貨物是否涉有輸出入規定,如是,則應事先取得各簽審主管機關輸出入同意文件,並依規定以一般報單確實申報各項資料,以利貨物快速完成通關程序。
臺北關表目前已加派人員受理通關,同時籲報關業者就上述案件依規定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,並請增派人員配合通關作業,加速貨物通關程序,避免延誤,以維護進口人權益。